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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沒報備 屋主小心挨罰
類別名稱:房地產新聞 聯合報  /  2009-10-22

沒報備 屋主小心挨罰
【聯合報╱記者陳曼儂、黃福其/連線報導】2009.10.13
台北工務局建築管理處官員昨天強調,集合住宅做室內裝潢依法一定要報備;如果沒有報備,每個人都可以檢舉,而且是罰屋主,最多可以罰到卅萬元。
官員說,室內裝修的定義,就是作天花板或高度超過一點二公尺的內部牆面、固定式隔屏或分間牆之更動,都要向建管處申請。
    擅長舊屋改裝的室內設計師劉嘉雯表示,政府規定,室內裝修一定要由執業的建築師代為處理,過程也相當繁複,基本上,代辦費的行情價在三萬元到六萬元左右不等,但這不是付給政府的規費,而是付給建築師的手續費;常見的基本費用約三到四萬元,但如有陽台外推、室內管線問題,或更動逃生門、消防設計,申請流程會更麻煩,因此會收更高的價碼。
    台北縣工務局說,民眾委託室內裝修技術士的設計簽證費,須視面積、樓層而有不同價碼,例如十一層樓以上必須有消防合格證明,費用較高,通常約三萬五千元至六萬元。
    北縣因為要求室內裝修須有至少三成材料是綠建材,且另須檢附材料證明,因此北縣「整體收費」可能會比北市貴一點。
    很多民眾不願或不知要申報,室內設計業者私下表示,一般接室內裝修的案子幾乎都不會報備,因為像是民眾常見的陽台外推、室內夾層,這類申請案絕對不會通過,所以「何必申報」?
    也有室內設計業者私下表示,這個法令根本不合時宜,舊房子想要外推、換鋁窗等是相當常見的事情,卻要很繁複的申請報備,會讓想守法的人執行困難。